许昌设计院_许昌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证券代码许昌设计院: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许昌设计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许昌设计院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作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拥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三个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及多个重要的行业技术平台,是电力装备行业权威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按照检测对象划分,公司的检测业务分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继电保护、新能源、仿真、安全及环境、自动化及通信、电磁兼容等6个专业检测实验室,两个综合性检测基地(许昌总部及珠海开普(在建)),具备电气性能、电磁兼容、通信规约、动态模拟、软件和信息安全、可靠性、气候环境、机械环境、低电压穿越试验等全方位的检测能力。
(二)经营模式
与客户签订检测订单后,客户送样到公司实验室(或运行现场)进行检测,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检测服务,出具公正、客观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同时,公司通过技术研究、检测设备研发、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检测能力、扩大行业影响力。
1、服务模式
作为独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检测服务,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公司的服务流程包括咨询和委托、试验、报告编制及交付三个阶段。
2、营销模式
(1)全员营销
公司全体员工“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速度、微笑、帮助客户成功”为服务理念,以“零缺陷”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了全员营销的效果。
(2)技术营销
公司依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业委员会、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行业平台,凭借自身技术能力和优势,不断研发行业前沿技术,积极承担标准制修订、标准试验验证等重要工作,开展专题技术讲座、标准宣贯、论文交流等活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升“开普检测”品牌影响力。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终端用户的质量检测活动,将检测工作对接终端用户的运行质量需求,形成检测机构-制造企业-终端用户的质量传递,获得市场的全方位认可。公司积极参与终端用户运行规范、检测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电力设备运行分析研讨会,提高公司在终端用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测设备、办公用品、基建施工、劳务、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流程进行采购审批,并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宏观经济层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催生更多的检测需求,电力设备检测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产业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政策面给电力装备产业链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此外,电力设备行业受“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提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电化学储能建设计划等的支持,将推动电力二次设备领域新一轮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预计将带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市场的规模扩张,电力二次设备检测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2、加强标准研究和科研创新,提升运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加强对新产品和新标准的跟踪,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和设备开发,并积极进行试验能力扩充,挖掘新兴市场,扩大市场容量。公司近年来参与标准制修订及标准跟踪的情况详见“三、核心竞争力分析—(二)技术优势—1、(1)参与标准制修订”,开展科研创新与研发成果输出的情况详见年度报告全文“三、核心竞争力分析—(二)技术优势-2、持续输出研发成果,积极申报知识产权”和 “四、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四)科研创新方面: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和设备开发”。
公司研制批量化和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人均检测效率;自主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数字中台研发”项目为牵引,开发试验设备自助借还系统、人力资源成长因子量化体系、科研管理系统、三会管理信息系统、环境设施监测在线管理系统,并打通业务系统、采购系统与金蝶星空云,实现了票证生成的自动化,从测试、人资、科研、采购、财务等各个环节,极大提升了运营和管理效率。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在专业技术服务相关领域,公司主要从事检验检测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其中,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1、检验检测行业
检验检测行业是国民经济架构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发布,也给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电力设备检测行业
宏观经济层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从而催生更多的检测需求,电力设备检测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产业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政策面给电力装备产业链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指出,将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并加强组织协同,加强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业在政策规划、标准法规等方面的统筹,抓紧抓实抓细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
2021年3月,《2021年国务院 *** 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清洁化低碳化、能源消费高效化减量化电气化。国家电网将继续加快构建智能电网,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同时通过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等措施着力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成7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5600万千瓦。
2021年4月,南方电网发布《数字电网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白皮书》,2021年5月,发布《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白皮书》,提出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及8大领域24项重点举措。
2021年11月,南方电网公司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的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投资额相比十三五期间同比提升36%。规划将配电网建设列入“十四五”工作重点,规划投资达到3200亿元,几乎占到了总投资的一半。
2021年12月,在2021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暨光伏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汤广福称,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其中包括要实现电力电源清洁化、电力系统柔性化、电力系统数字化和电力系统电力电子化。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各个领域,都广泛采用了电力电子装置,未来电力电子装置在电力系统各环节的占比仍将大幅度提升,包括灵活交流输电技术、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柔性直流与直流电网技术等。
2022年2月23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载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的署名文章《坚决扛牢电网责任 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文章提出:“(国家电网)力争到2030年公司经营区抽蓄电站装机由目前2630万千瓦提高到1亿千瓦、电化学储能由300万千瓦提高到1亿千瓦。”电化学储能由300万千瓦到1亿千瓦,在国家电网的带动下,电化学储能行业将迎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根据规划,将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稳步推广柔性直流输电;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综上所述,电力设备行业受“十四五”规划、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加大配电网、智能微电网、储能建设计划等的支持,将推动电力二次设备领域新一轮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预计将带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市场的规模扩张,电力二次设备检测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拥有多个国家授权的检测服务平台
公司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继电保护检测技术,先后获批了“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7月13日,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获国家认监委批准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认实函[2018]34号),筹建目标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高度契合。除了国家授权的检验检测中心资质之外,公司还获得了国家有关部委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检测服务平台,公司所拥有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检测服务平台,成为公司行业地位的重要体现。
2、主持及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在检测领域,标准是开展检测业务的基础,参与标准的起草过程是检测机构精准把握标准要求、掌握最新技术动向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测机构通过标准话语权展示技术实力的有利契机。
作为行业内的权威检测机构,近年来公司共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44项,行业标准47项,团体标准10项。其中作为召集人单位主持起草的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6项、团体标准1项。公司作为国际电工委员会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技术委员会(IEC/TC95)委员承担单位,召集和参与了国际标准IEC 60255 Measuring 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多个部分的制修订,通过标准话语权展示了技术实力。通过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司掌握了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领域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的最新技术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引领了该类电力设备检测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抢占最新的检测市场创造了条件。
3、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
近年来电力系统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在新能源、智能电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新型电力设备和电力技术不断开发应用。由于行业标准从起草到最终颁布过程较长,且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国家及行业标准一般会滞后于产业发展1-2年时间。因此在新产品和技术推出初期,标准尚未颁布时,需要行业内权威的机构利用技术和经验优势,先期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经试验验证后逐步推广并且标准化。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对召集单位的行业地位、检测技术的精湛程度以及行业视野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公司的专家团队先后开展了特高压交直流输电、广域相量测量系统、数字式/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巡检机器人、换相型负荷不平衡调节、传导式智能快速充电等多项新型技术的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并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1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持续督导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7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致清、李亚萍;议案8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凤、傅润炜。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 *** 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 *** :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4月29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 *** 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1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王凤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持续督导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赵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3),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6.1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监事李志勇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2票,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8.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外部监事李志勇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内部监事王凤、傅润炜均未单独领取监事薪酬,其领取的岗位薪酬根据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内部薪酬考核制度确定。
鉴于关联监事均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1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79号)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止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8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287.8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273,430,914.84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90,992,635.96元,本年度使用金额82,438,278.8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2,378,663.21元,明细见下表:
注1: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25,000,000.00元。
注2: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7,716.3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10月11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共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称为一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上述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2,5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之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2-01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3-00048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251,802.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437,367.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43,736.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460,550.38元,减去2020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654,181.17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